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与内部学位论文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西南科技大学保密管理制度汇编》、《西南科技大学信息设备安全保密技术规范汇编》,以及学校关于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密研究生,是指参加由西南科技大学或校外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的在校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学校涉密人员上岗资格,自身承担或受导师指派承担涉密科研项目或涉密科研工作的研究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主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密级为“秘密”的学位论文保密年限不超过5年,密级为“机密”的学位论文保密年限不超过10年。
通过审批已确定密级的学位论文,须在印刷版封面首页右上角使用黑体三号字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符号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如“秘密★5年”。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内部学位论文保密期限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保密期限。
通过审批已确定为内部学位论文的,须在印刷版封面首页右上角使用黑体三号字体标明“内部”和保密期限,如“内部2年”。
第四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方针,实行在学校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的“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的校院两级领导体制。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与内部学位论文的开题、评审、答辩等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相关学院须对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与内部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制作、评审、答辩、归档等环节指派保密管理专人负责,并按学校要求实行全过程保密管理。
第五条 涉密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应仅阐述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理论与技术,如确实无法避免涉及国家秘密,依照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备案后,方可撰写涉密学位论文,并按照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研究生撰写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同时应依照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备案后,方可撰写内部学位论文,并按照学校相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 确定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
第六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工作须有涉密科研项目(包括纵向和横向)支撑,无涉密科研项目支撑不能申请撰写涉密学位论文。
在研究生涉密论文开题时,依托学校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须在开题前1个月向研究生院提交由学校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涉密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项目密级证明表、保密协议等),并附有学校保密办公室备案证明;依托外单位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参照校内标准执行。
第七条 研究生撰写涉密学位论文,须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涉密研究生资格审查。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涉密人员条件后,填报《西南科技大学涉密人员审批表(研究生)》(附件1),经审批并备案后,方可申请撰写涉密学位论文。
(二)开题前填报《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附件2),通过审查并备案后,方可进行涉密学位论文开题与撰写。
(三)涉密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应当及时(最迟在申请答辩前1个月)提交《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密级申请表》(附件3),完成各项审查后即确定为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审批备案后,由学院保密管理专人凭相关审批手续到研究生院、学校保密办公室、档案馆办理评审、答辩、归档等相关事宜。
第三章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
第九条 确定为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纳入学校涉密人员进行管理,研究生依托外单位涉密科研项目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由项目所属单位进行保密管理。
涉密研究生的保密津贴由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导师在涉密科研项目经费中单独列支并参照学校标准发放。
第十条 导师为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须根据保密规定对涉密研究生进行保密教育,并与涉密研究生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导师应当为涉密研究生提供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条件保障,撰写论文使用的计算机、磁介质,产生的载体,都应按照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研究生依托外单位涉密科研项目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条件保障由项目所属单位提供,撰写涉密论文的计算机、磁介质、产生的载体,由项目所属单位进行保密管理,学校有关部门在开题、答辩等环节,按照其单位要求协助管理。
第四章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
第十一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具备涉密人员资格,在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时,学院应核实其涉密人员资格。
第十二条 由于涉密学位论文无法上网进行相关质量监督,学校将严格进行论文质量审查,由此增加的评审及答辩等费用由导师在涉密科研项目经费中单独列支。
第十三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数量为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的2倍,由于保密手续的增加,评阅时间会相应变长,申请答辩人应预留充分的时间用于评审。
第十四条 聘请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专家采取以下方式执行:
(一)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导师推荐论文评阅专家,应至少推荐15人备选(附件4)。
(二)研究生院根据专家库的情况并结合研究生导师推荐的评阅专家名单,抽取15名专家报学校保密办公室核实。
(三)学校保密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研究生院将从中抽取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并进行匿名评审。
第十五条 学院应当向评阅专家出具《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附件5)并要求评阅专家承担保密责任和做出承诺。
涉密学位论文外送和返回,均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交接应当有凭证或手续备查。
第十六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要求同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
第十七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答辩专家数量为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答辩专家的2倍。学院应当向答辩专家出具《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并要求答辩专家承担保密责任和做出承诺。
第五章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存档管理
第十八条 涉密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应将所完成的涉密论文交学院保密管理专人统一保管,个人不得留存。各学院应及时将统一保管的涉密学位论文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无需归档的报学校保密办公室审批后监视销毁。
涉密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应办理脱密审批手续(附件6-7),并将所有涉密资料、涉密载体和涉密设备等移交给项目组,并做好移交手续,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论文的内容。
第二十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经保密审查后,按照学校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六章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的确定程序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工作须有相应的科研项目支撑,在研究生内部论文开题前1个月须向研究生院提交由学校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保密协议等),相应的科研项目无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不能申请撰写内部学位论文。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撰写内部学位论文,须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开题前填报《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附件8),通过审查并备案后,方可进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
(二)内部论文撰写完成后,应当及时(最迟在申请答辩前1个月)提交《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9),经导师及学院签审后,报研究生院和学校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仅限不在网上公开发表,但应适宜网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和内部查阅。因无法进行网上事后监督,学校将严格进行论文质量审查,其增加的费用由导师在相应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单独列支。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数量为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的1.5倍,且50%以上的学位论文评阅专家需从校外选取并进行匿名评阅。由于保密手续的增加,评阅时间会相应变长,申请答辩人应预留充分的时间用于评审。
第二十五条 学院应当向评阅专家出具《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并要求评阅专家承担保密责任和做出承诺。
内部学位论文外送和返回,须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交接应当有凭证或手续备查。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方法同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答辩专家数量为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答辩专家的1.5倍。学院应当向答辩专家出具《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并要求答辩专家承担保密责任和做出承诺。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备案而擅自撰写涉密学位论文或内部学位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项目负责人、导师负直接领导责任,研究生本人负直接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保密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附件:
西南科大研字[2015]35号 - 附件.rar
1、西南科技大学涉密人员审批表(研究生)
2、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
3、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密级申请表
4、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审查表
5、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
6、西南科技大学涉密人员脱密申请表
7、西南科技大学涉密人员脱密期保密承诺书
8、西南科技大学内部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
9、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表
学校保密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7日